诚信示范单位
诚信示范单位的意义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 (国发【2014】21号)和民政部等8部门《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中小企业的诚信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诚信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东莞市电子商务协会信用管理中心在东莞范围内开展企业诚信建设示范活动,鼓励企业信用承诺,协助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事中采用大数据监测和评价标准对企业进行诚信评价,对符合要求的企业颁发“中国诚信示范企业”证书。事后对诚信企业进行广发宣传、社会推荐,并为诚信示范企业提供信用应用服务。
评价流程
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并持续经营的企业;
2、签订并遵守《信用承诺书》;
3、企业近2年无违法违规,无不良信用等记录;
4、企业负责人信用状况良好。
服务价值
1、纳入东莞市电子商务协会信用管理中心信用数据交换平台;
2、在主流媒体、权威平台发布公告,宣传典型诚信企业;
3、可申报参加中国中小企业投融资交易会、中国中小企业节;
4、在协会官网、信用管理中心官网、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统一公示;
5、为诚信企业提供信用应用服务;
6、提高企业签单率,缩短交易周期,降低交易成本。
诚信示范单位牌证